务必重视!!!
关于寒假期间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嘉应学院2022年元旦、春节及返校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寒假期间加强我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进一步强调如下:
一、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强化落实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在放假前,各二级单位要对本单位教职工开展一次疫情防控专题教育,引导教职工时刻关注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全面压实责任,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落实“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宁可十防九空,不可措手不及”要求,全力保障教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明确要求全体教职员工不信谣、不传谣,不发表影响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言论。
二、坚决落实“非必要不离梅”及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的纪律要求
根据国家卫健委研判,寒假(春节)假期疫情传播风险较大,提倡教职员工就地过节,做到非必要不离梅,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离梅的,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纪律:
1.提前向所在二级单位如实报备去向及起止时间,经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慎重批准后,填写《嘉应学院教职工离梅信息登记表》,交由所在二级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报学校防控办教师工作组备案。
2.出行的教职工最迟须于开学前7天返回梅州,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没有非常特殊的情况并经严格审核批准、备案,跨省出行的教职工不得延迟返校;自我健康监测未满规定时间的,不得返校上班、上课。各二级单位要对离梅(含跨省、跨市)出行的教职工及时做好登记,并建立三个台帐(见附件)备查。
3.教职工跨市出行返梅后,应及时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4.不得瞒报漏报,如发现瞒报漏报和不如实报告行程的,将根据学校规章制度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 二级单位应将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通知及时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一位教职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坚持健康申报制度
一是坚持教职工健康信息“日报告”“零报告”机制;二是凡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人员接触史的,均应无条件地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瞒报;三是各二级单位应全面摸查教职工(特别是新入职的教职工)春季学期开学前14天的行程轨迹,切实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状况及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实行台账管理。
对没有按照上述工作要求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二级单位,以及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交由政府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1.嘉应学院师生家在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台账
2.嘉应学院师生前往中高风险所在地市、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游探亲台账
3.嘉应学院师生家在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台账
4.嘉应学院教职工离梅信息登记表
人力资源处
纪检监察室
2022年1月15日
【▲嘉应学院师生家在
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台账】
【▲嘉应学院师生前往中高风险
所在地市、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游探亲台账】
【▲嘉应学院师生家在省外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台账】
【▲嘉应学院教职工离梅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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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黎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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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罗裕霞